工程公司疫情防控
-
工程公司疫情防控:工程公司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住建厅: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江苏
- 1
- 共 1 页
住建厅: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江苏省住建厅于2023年4月11日发布《关于不再计列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的通知》,决定停止实施此前发布的关于建设工程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指导文件,并明确在建建设工程2023年1月8日后完成的工程量及拟建建设工程工程造价中不再计列新冠疫情防控措施费用。江苏
邮件:润恒号@gmail.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7:30,节假日休息